“检察+文旅”共筑文物保护法治屏障
近日,市检察院与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建立文物保护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》,进一步推动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,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。
《意见》从协作目的、协作内容、工作机制、协作保障等四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,探索建立案件线索移送、工作信息共享、专项行动、会商研判及联席会议等五项工作机制,形成长期稳定的协作配合关系。《意见》明确,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、文物主管部门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监督和保障作用,统筹发挥民事、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优势,有效推动多部门厘清职责、协同履职,完善追究文物损害赔偿责任的长效机制,形成保护治理合力。
下一步,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市文体旅游广电局的沟通协作,推动形成各司其职、协调联动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新格局,全面提升科学保护、依法保护、协同保护效能,为全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。